本文目录
⑴消防:消灭火灾和预先防范,防止火灾发生的社会行为。
⑵火灾: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燃烧和灭火的原理燃烧是有发光发热的化学反应,多数燃烧都产生烟雾,它必须具备(即燃烧三要素):可燃物、助燃物(氧气)、着火源(火种)构成所谓的燃烧三角形。灭火原理即破坏燃烧的三角形,切断三者之间的联系。容易引起火灾的火源有哪些:烟头、电源开关、打火机等。酒店容易着火的部位。
客房、厨房、发电机房、变压器房、锅炉房、机房、仓库各种电器及插座。
酒店易燃品包括:家具、布草、纸张、塑料用品、酒精、煤气、油漆及各种油(可燃物)。消防的三知和三会三知知消防法规、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知防火常识,知灭火常识;
会自救逃生和疏散人员。灭火的最佳时机
灭火的最佳时刻:发现起火的最初5-7分钟内为最佳灭火时刻,烟雾少,能见度好,及时扑救和报警就能避免火灾。
火灾最怕的是惊慌失措和烟雾,据统计,火灾伤亡80%以上是二者造成的。酒店发生火灾如何处理?酒店的任何员工在酒店范围内任何地方如发现灾情时应根据火势的大小而定,如果是力所能及的小火就应立即解决而后向上司书面报告。如火势较大应就近找到电话拨打总机(0)或酒店消防监控中心(1119)(任何员工没有总经理的授权都不允许私自拨打119),报警时语言要清晰讲清楚火灾位置、火情类别、自己所属的部门及姓名。如找不到电话时应就近找到消防栓,打碎消防栓的报警按扭玻璃进行报警,并关闭电闸。发生火灾如何自救?发现火灾时不要急于打开现场门,先用手摸一下门的温度,如果门的温度过高,千万不能打开门,报警并寻找其它自救法。如果被困在房间里要用湿抹布堵住门缝和空调孔,防止浓烟进入房间,然后通过电话和其它方式呼救。离开房间时要关门,火灾时千万不要使用电梯,如果浓烟较大,要爬行,因为这时近地面才有新鲜空气,还可用湿毛巾捂住嘴鼻。冷却法主要降低火灾现场的温度来灭火的一种方法,可用水冷却和净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灭会的方法:隔离法主要是将火源与着火物隔开,防止火势的加强导致更大的损失和伤害。窒息法主要是让火灾处于无空气的状态下来灭火的一种方法,可用泡沫干粉灭火器。
抑制法将火势控制,不让火势延伸春夏秋冬走健康之路看四季养生网健康饮食养生问题母婴保健养生小常识酒店的消防设施本酒店设有灭火器、消防栓、手动报警系、烟感、温感、喷淋系统、隔离卷闸门、走火通道、防毒面具、灭火器、送风排烟系统、消防电话报警系统、电梯监控系统、消防火警检测屏。灭火器的类型
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手推车式、悬挂式、瓶装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提二拉三对准(火源的根部)。烟感和温感在楼内90%的地方,安装在天花板下的白色圆形为烟感报警探头,当周围的烟雾或烟尘达到一定浓度时,圆形物上的红色指示灯亮起来并把信号在火警监探中显示出来。在厨房、车库和一些地方的天花板下白色圆形物为温感报警探头,温度变化超过15摄氏度时,红灯亮起来,与烟感报警过程相同。喷淋在楼内99%的地方,红色管路连接装置又称花洒系统。普通红色喷淋头在温度达到68摄氏度时,会自动爆裂喷水,具有报警和灭火的双重作用。送风,排烟在楼层走廊天花板上的条形排气孔(不同于空调的方形孔或长形孔)是楼层排烟孔,其自动开关在火警中心,其作用是在火灾时排除楼层内的烟雾。
1、严谨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酒店客房或公共区域。酒店营业需要的易燃易爆品,要由专人保管,严格执行采购、运输、保管易燃易爆物品的审批、监控制度。
2、除厨房和餐厅外,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在酒店内动用明火,如有特殊情况,须报经消防中心批准,并在有消防人员监控的情况下按程序进行。
4、安全走火通道不准堆放物品或作其它用途。
6、不准在仓库、机房、客房、洗衣房等地吸烟、用火或乱拉电源
7、非电工,不准擅自接电或拆电线、电源。
8、行政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办公室内的安全情况,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9、在重点部位值班的员工,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防止火警的发生。
10、在厨房和餐厅工作的员工,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并且每周要对气体管道、阀门、开关、电源检查一次,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11、酒店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必须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经批准后,要在消防人员的监控下使用。
1、遵守“员工手册”和“消防手册”及部门内部规定;
2、岗位操作需按操作规则、流程进行;
3、禁止在店内嬉笑、追打、抛物等;
4、禁止在非吸烟区、禁烟区吸烟、玩火;
5、非火情,严禁触动酒店消防设施;
7、禁止在酒店车场、各通道口逗留;
8、非工作原因,不得进入酒店各区仓库、机房、配电房等重地;
10、禁止私拉乱接和更改酒店用电设施;
本标准由中国饭店协会提出、归口并负责解释及修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饭店协会、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明、李仁良、陈新华、陈勇、周和华、平安稳、张军
本标准为申请“绿色饭店”评审的酒店、宾馆、度假村以及餐馆、酒家、饭庄等企业规定了应达到的要求。
1.1.1证实其有能力稳定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法规要求的绿色饭店服务内容。
1.1.2通过持续的改进提高顾客的消费满意程度和环境保护功能。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酒店、宾馆、度假村以及餐馆、酒家、饭庄等企业。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新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9001:2000)
GB/T 2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要求(ISO14001:1996)
3.1绿色饭店:运用环保、健康、安全理念,倡导绿色消费,保护生态和合理使用资源的饭店,其核心是为顾客提供舒适、安全、有利于人体健康要求的绿色客房和绿色餐饮,并且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3.2绿色消费:指人们在购买商品和消费时,关注商品在生产、使用和废弃后对环境的影响问题,并在消费过程中关注环境保护的问题。
3.3绿色食品: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生产,经专业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的食品。
绿色饭店分为五个等级,根据企业在提供绿色服务,保护环境等方面做出不同程度的努力,分为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共五个等级。AAAAA级为最高级。
A级:表示饭店符合国家环保、卫生、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并已开始实施一些改进环境的措施,在关键的环境原则方面已作了时间上的承诺。
AA级:表示饭店在为消费者提供绿色服务,减少企业运营对环境的影响方面已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AAA级:表示饭店通过持续不断地实践,在生态效益成果方面取得了卓有成效的进步,在本地区饭店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AAAA级:表示饭店的服务与设施在提高生态效益的实践中,获得了社会的高度认可,并不断提出新的创举,处于国内饭店行业领先地位。
AAAAA级:表示饭店的生态效益在世界饭店业处于领先地位,其不断改进的各项举措,为国内外酒店采纳和效仿。
5.1等级划分的依据是绿色饭店标准。
5.2.1企业自愿向中国饭店协会及其委派机构报名,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5.2.2企业参照绿色饭店标准及细则,开展实施活动。根据企业的需要,全国绿色饭店评定机构将派专家进行具体指导。
5.2.3企业根据实施结果,填写有关评估材料报全国绿色饭店评定机构。
5.2.4全国绿色评定机构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后,委派审核组对现场进行检查评审,出具评审报告并确定等级。
5.2.5一个企业评定一个等级,如果企业由若干分店组成,应按各店的实际情况分别评定等级。如果是连锁店,可以统一申报,一次评定。
6.1绿色饭店的评定采取企业自愿申请,评定为绿色饭店的企业实行强制管理制度。
6.2经评定的绿色饭店授予相应等级的绿色饭店标志牌,对本企业生产的餐饮食品经专家委员会认定准许使用“绿色美食”标志并颁发证书。
6.3绿色饭店标志牌由全国绿色饭店评定机构统一制作、颁发,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授权或认可,不得擅用。
6.4经评定的绿色饭店,由全国绿色饭店评定机构每两年进行一次年度监督,四年进行一次复评。在此期间,应企业的申请,可安排进行晋级评定。同时,中国饭店协会还将作不定期暗访,在监督、暗访、复评人员出示审核员证及绿色饭店评定机构委托书后,饭店应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标志的有效期为四年(自颁发证书之日起计算)。
6.5企业在使用标志期间,一经发现与标准不符或发生给消费者带来直接的、间接的利益损害的其他行为,将根据情节严重给予警告、降级、摘牌等处理。
7.1绿色饭店的等级评定工作实行审核员制度。审核员必须经专业培训与考核,合格者颁发审核员资格证书。
7.2绿色饭店审核员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级实行注册制度。注册初级审核员有资格实施绿色饭店的企业内部审核,注册中级审核员有资格实施绿色饭店的外部审核,注册高级审核员有资格担任绿色饭店外部审核组组长。
7.3审核员在四年内要定期接受再培训及验证,以确定其注册资格。
7.4审核员按规定的审核程序进行审核,应严格执行有关纪律。
7.5审核员只能在接受执行全国绿色饭店评定机构委派书后方能行使审核职责。
A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保、节能、卫生、防疫、食品、消防、规划等法律法规,各项证照齐全合格。
A1.2饭店最高管理者必须任命专人(绿色代表)负责本企业的创建绿色饭店任务,饭店有绿色工作计划,明确环境目标和行动措施,健全有关公共安全、食品安全、节能降耗、环保的规章制度,并且不断更新和发展,饭店管理者定期检查目标的实现情况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A1.3饭店有关于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的培训计划,全员参与,提高员工安全和环保意识;分管创建绿色饭店工作的负责人必须参加有关安全、环境问题的培训和教育。
A1.4客人活动区域以告示、宣传牌等形式鼓励并引导顾客进行绿色消费,使顾客关心绿色行动。饭店被授予“绿色饭店”后,必须把牌匾置于醒目处。
A1.5有建立绿色饭店的相关文件档案。
A2.1积极引入新型节水设备,采取多种节水措施,加强水资源的回收利用。
A2.2饭店用水总量每月至少登记一次,厕所水厢每次冲水量、水龙头每分钟水的流量、浴池水龙头的水流量、小便池的用水量、洗碗机的用水量等有明确的标准并执行。
A2.3饭店的水消耗主要来源客房、厨房清洁和餐具清洗。各主要部门要有用水的定额标准和责任制。
A2.4饭店用水消耗每月至少监测一次,建立水计量系统,并对用水状况进行记录、分析。
A3.1饭店要有能源管理体系报告,每年至少做一次电平衡监测,各主要部门有电、煤(油)能耗定额和责任制。
A3.2通风、制冷和供暖设备应强化日常维护及清洁管理,并配有监控系统,对冷柜、窗户的密封情况每年都要检查,并写出检查报告。
A3.3健全饭店的能源使用计量系统。
A3.4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有条件的企业应使用可再利用的能源(太阳能供热装置、地热等)系统。
A4.1饭店污水排污、锅炉烟尘排放、废热气排放、厨房大气污染物排放、噪音控制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A4.2洗浴与洗涤用品不能含磷,使用和用量正确,对于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A4.3冰箱、空调、冷水机组等积极采用环保型设备用品。
A4.4室内绿化与环境相协调,无装饰装修污染,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A4.5室外可绿化地的绿化覆盖率达到100%。
A5.1饭店要通过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减少垃圾数量等方式进行控制和管理。
A5.2饭店建立垃圾分类收集设备以便回收利用,员工能将垃圾按照细化的标准分类。
A5.3对顾客做好分类处理垃圾的宣传。
A5.4对废电池等危险废弃物有专用存放点。
A6.1有无烟客房楼层(无烟小楼)。
A6.2房间的牙刷、梳子、小香皂、拖鞋等一次性客用品和毛巾、枕套、床单、浴衣等客用棉织品,按顾客意愿更换,减少洗涤次数。
A6.3改变(使用可降解的材料)、简化或取消客房内生活、卫浴用品用的包装。
A6.4放置对人体有益的绿色植物。
A6.6客房采光充足,有良好的新风系统,封闭状态下室内无异味、无噪音,各项污染物及有害气体检测均符合国家标准.
A7.1餐厅有无烟区,设有无烟标志。
A7.2餐厅内有良好的通风系统,无油烟味。
A7.3保证出售检疫合格的肉食品,严格蔬菜、果品等原材料的进货渠道,确保食品安全。在大厅显著位置设置外购原料告示牌,标明主要原料的品名、供应商、电话、质检状态、进货时间、保质期、原产地等内容。
A7.4积极采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害蔬菜。
A7.5不出售国家禁止销售的野生保护动物。
A7.6制订绿色服务规范,倡导绿色消费,提供剩余食品打包服务、存酒等服务。
A7.7不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木制筷子,积极减少使用一次性毛巾。
A7.8餐厅内有男女分用卫生间,洁净无异味,卫生间面积及厕位与餐厅面积成恰当比例,卫生间各项用品齐全并符合环保要求。
A8.1饭店应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
A8.2饭店应建立积极有效的公共安全和食品安全的预防、管理体系。
A8.3饭店应建立采购人员和供应商监控体系,尽量选用绿色食品和环保产品。
A8.5饭店的绿色行动受到社会的积极赞同,顾客对饭店的综合满意率达到80%以上。
具体实施细则和评估标准,参见《绿色饭店评估细则》,中国饭店协会将另行公布。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酒店(宾馆……)内发生火灾时,立即组成火场指挥处,下设四个组: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通讯联络组:拨“119”向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其它各组人员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
灭火行动组:利用酒店(宾馆……)现有的灭火器材组织灭火。
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火场,抢救受灾物质。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和车辆,保障消防车直接迅速进入火场扑救,维护火场灭火、疏散物资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护救护组:做好火灾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拨打“120”抢救伤员。
一、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酒店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人事经理担任,以协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由总经理任命。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保安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负责,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及下属企业负责人为本部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各岗位主管(领班)为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三、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特点,依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劳动安全规定及技术标准,制定和不断完善本部门各类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各部门制定的各类劳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须报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备案。
五、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可根据酒店总经理指示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报告制度》进行妥善处置。
六、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概念含义:
1、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即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
2、事故及伤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伤亡事故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工伤(包括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4、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5、危险源(危险的根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6、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7、劳动安全管理,是指企业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
8、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该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七、不安全的行为及不正确的观念与态度:
1、缺乏知识、技术、经验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2、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3、上岗操作准备不充分,与同伴联系、配合不当。
4、操作姿势不正确,用力过猛,速度过快,工作位置不当。
6、以身体代替工具,或以抛递代替手传等不安全动作。
7、饮酒、服药、过饥或过饱时作业。
8、带病、超负荷、超时、过度或恶劣环境作业。
9、未使用或错误使用防护用品、工具或穿着不安全的服装。
10、作业期间开玩笑、追逐打闹、搞恶作剧等。
1、不适当的照明环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温度过高或过低,空气不流通,湿度过大。
3、不安全的设备设施、构造、作业程序及方法。
4、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锐锋利、表面过滑、老化失效。
5、设备、材料、工具或废料、物料没有堆放妥当或储存不善。
7、地面不平、太滑或有临时及凌乱物品。
8、缺乏护栏及围蔽,上方及周围有施工作业。
9、设有高温、高压、转动、带电、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蚀设备及物品的场所。
10、人员流动大、有机动车进出、玻璃门、玻璃墙、双向门、转弯等场所。
九、健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十、酒店劳动安全生产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管理。
十一、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组织、指导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规定。
2、教育各部门管理人员尊章守法,带头搞好安全生产。
3、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4、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调查、布置、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5、负责随时检查、通报各部门劳动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问题及职业伤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十二、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2、向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开支计划。
3、参与制定酒店和部门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4、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如有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上级报告;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拯救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5、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
十三、主管(领班)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规定和制度,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检查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消除危险隐患。
3、督促本班组员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地点的卫生整洁。
4、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5、如遇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一切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设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酒店和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4、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部门和酒店有关部门汇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报告上级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6、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十五、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分类汇集国家颁发的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各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档案资料,建立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存放在总经理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整理、保管。
十六、各部门(公司)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汇总本部门劳动安全监督检查报表及分析资料,建立相关档案,及时交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存档。
十七、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建立本岗位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类安全事故的案例汇编等。
十八、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可随时抽查各部门管理档案和各岗位的劳动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部门须将改进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小组检查核实后才可终结,并将有关情况存档。
十九、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权利:
2、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有知情权。
3、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4、在紧急情况下有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5、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批评和检举权。
二十、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义务:
1、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3、在劳动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5、对他人违反安全作业的行为应给予制止。
1、酒店对劳动安全教育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培训制度。
2、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由酒店人事培训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的教育。
3、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由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教育及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各岗位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训,经常检查员工有关劳动安全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员工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违反安全作业现象及时给予纠正及教育。
5、组织实施培训的部门必须制定相关表格,注明组织部门、日期、时间、具体内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均须签名确认。
二十二、酒店员工安全知识宣传栏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刊出。
二十三、特殊作业工种人员,如从事司机、电工、锅炉、烧焊、油气等工作的,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安全学习及审证。
二十四、酒店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选派人员参加注册安全主任培训班学习。
二十五、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与发放管理:
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定期发放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眼镜、听力护具、防护套、手套、防坠落护具、防护鞋等。
2、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保管、发放由人事培训部、供应部、仓管部及使用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3、所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操作。
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根据酒店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
5、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执行。
6、员工对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检查,对失去保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7、凡专业性强、结构比较复杂,使用要求严格或急救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适合个人身体规格或随班组使用的,宜分散个人使用保管。
二十六、对在劳动安全方面表现突出并作出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十七、对因违反劳动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批评和处罚。
一、目的为提高酒店卫生管理工作质量,向顾客提供清新、整洁、卫生的消费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卫生管理包括个人卫生管理、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三个方面。
2、每一级人员都对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负有保持清洁、进行清理的责任。管理人员对下级的卫生工作负有管理连带责任。
3、专业卫生清理部门和人员对所负责的区域和工作项目进行专业化清洁与管理。主要指公共卫生清洁,餐饮部膳食部管事、厨房及厨师、医疗部门及其人员。
(3)身体、心理健康,须持《健康证》上岗。
5、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参见《关于酒店食品卫生的管理规定》。
6、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标准:保持物品及设备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
7、卫生检查按照员工自检、班组检查、部门检查、职能部门检查的四级检查制度,采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暗查、暗访的方式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标准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罚。
1、物品、设施设备要求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给予处罚。
(1)毛絮、浮灰、水渍、纸屑等轻微卫生问题,每处给予0.1—0.5元的处罚。
(2)积灰、污渍、油渍、较大杂物、毛发、皱褶等卫生问题,每处给予0.5—2元的处罚。
(3)污垢、有异物、裂痕、损坏、摆放不整齐、错位、脱落或物品缺少、有异味等环境卫生问题,每处给予2-5元的处罚。
2、凡属周期性卫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没有清理形成卫生死角的,给予1元分处罚,由此影响到客人的消费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给予责任部门警告或责任人过失处分。
3、在个人卫生和食品卫生方面违反规定的,按照酒店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一、目的为加强酒店管理,严格贯彻《食品卫生法》,确保酒店食品加工的清洁卫生,特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