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自我市电动二轮车标识牌安装工作启动以来,广大市民通过不同方式反映了安装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经排查汇总,特向广大市民提示如下:
1、目前存在群众预约不上的情况,系“新乡市电动车标识化管理系统”后台系统不稳定、预约平台运行不畅,以及为防止现场人员密集设置当日限额阈值等原因导致。下一步将采取延长预约时间段和增加预约有效期的方式解决,初步设计有效期为5日,群众可以在预约成功后5日内到预约网点安装标识牌。
2、针对多次预约不上的情况,目前已将预约权限下发给各社区安装点位工作人员,市民可以到就近安装点位,由工作人员视现场安装情况自主增设预约名额,组织群众有序排队现场预约安装。
3、5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路查发现的方式,及时督促、提醒和引导未安装标识牌的电动车车主尽快登记安装标识牌。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或投诉。0373-5838114,0373-5287114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辖区居民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预先信息采集和预约登记。具体安装时间和地点由各责任单位确定,在“新乡市电动车标识化管理系统”备案,并保障群众预约办理。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等负责免费为辖区居民安装电动二轮车标识牌并完善信息填报。
拟定集中安装期截至2022年5月31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电动二轮车所有人按照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安装标识牌,须提供以下资料,并现场校验车辆:
1.电动车所有人身份证,至少需提供两个联系方式;
4.对无法提供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明的,电动车所有人需签署《电动车来源合法承诺书》,并上传新乡市电动车标识化管理系统。
电动三轮车安装标识牌前,应自行拆除非法加装的遮阳棚,否则不予安装标识牌。标识牌集中安装结束后,对于加装遮阳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处罚,对于未悬挂标识牌的,将从重处罚。
现场工作人员采集相关信息后,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关于电动自行车标准的二轮电动车,发放安装普通电动自行车标识牌;对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关于电动自行车标准的二轮电动车,或未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二轮电动车,发放安装其他电动车标识牌;对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二轮电动车,告知车主需到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上牌,不予安装标识牌。
1、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本次标识牌登记安装工作实行预约制,请您合理安排时间,就近预约办理。未在手机上完成预约的,请勿前往安装点,防止无法办理。
2、因现场需校验车辆,请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无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的,请按照规定格式提前填写《电动车来源合法承诺书》以及提供相关证明。
3、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下步将逐步增加安装点,分时段、分地点开通登记上牌业务。
点击下方图片下载打印:《电动车来源合法承诺书》
1、新乡市中心城区电动二(三)轮车标识牌安装工作正在逐步展开。
2、高新区振中街道办事处的启明社区;卫滨区健康路街道办事处的健民社区、解放路街道办事处的怡园社区、平原镇街道办事处的八里营村;牧野区东干道街道办事处的茹岗社区、花园街道办事处的西和园社区、牧野镇的尚庄村、王村镇的太行社区、新辉路街道办事处的西干道社区。
3、红旗区洪门镇的兴隆社区、渠东街道办事处的马小营村;凤泉区大块镇的陈堡村、潞王坟乡的坟上村、宝西街道办事处的宝西社区。工作时间为上午的8时30分到12时,下午1时30分到5时30分。
4、民警提醒市民,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本次标识牌登记安装工作实行预约制,请合理安排时间,就近预约办理。未在手机上完成预约的,请勿前往安装点,防止无法办理;因现场需校验车辆,请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收据)、车辆合格证。
5、无购车发票(收据)、车辆合格证的,请按照规定格式提前填写《电动车来源合法承诺书》以及提供相关证明;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下步将逐步增加安装点,分时段、分地点开通登记上牌业务。
6、以上内容参考:河南人民-新乡市中心城区电动二(三)轮车开始安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