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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6  点击:9

本文目录

  1. 2018年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
  2. 嘉兴嘉善公安局2022公开招聘辅警339名公告
  3. 2013年11月浙江嘉兴市第一医院特检科人员招聘公告

一、2018年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

为满足2018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需求,现将2018学年平湖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2018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需求,现将2018学年平湖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校医)97名,其中:平湖市中小学教师71名,幼儿园教师4名,校医3名;嘉兴港区乍浦各校(园)教师19名(详见附件1)。

本次拟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校医)97名,其中:平湖市中小学教师71名,幼儿园教师4名,校医3名;嘉兴港区乍浦各校(园)教师19名(详见附件1)。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要求;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⑴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⑵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已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⑶2015届、2016届、2017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按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报考岗位。

⑴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⑵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已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⑶2015届、2016届、2017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按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报考岗位。

其中心理学、计算机信息技术学科扩大到:⑴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⑵2015届、2016届、2017届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且已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报考岗位。

其中心理学、计算机信息技术学科扩大到:⑴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⑵2015届、2016届、2017届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且已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报考岗位。

⑴浙江省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⑵浙江省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要求专业对口;⑶2015届、2016届、2017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按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报考岗位。

⑴浙江省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⑵浙江省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要求专业对口;⑶2015届、2016届、2017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按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报考岗位。

⑴浙江省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高级(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要求专业对口;⑵浙江省户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要求专业对口;⑶2015届、2016届、2017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按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报考岗位。

⑴浙江省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高级(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要求专业对口;⑵浙江省户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要求专业对口;⑶2015届、2016届、2017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按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报考岗位。

4.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统配、面向小学统配以及面向培智学校和附设特教班小学统配教师:

4.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统配、面向小学统配以及面向培智学校和附设特教班小学统配教师:

⑴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⑵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已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⑶2015届、2016届、2017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报考岗位。

⑴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⑵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已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⑶2015届、2016届、2017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报考岗位。

其中心理学、计算机信息技术、音乐和美术学科扩大到:⑴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⑵2015届、2016届、2017届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且已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报考岗位。

其中心理学、计算机信息技术、音乐和美术学科扩大到:⑴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⑵2015届、2016届、2017届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且已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报考岗位。

⑴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⑵2015届、2016届、2017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⑴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⑵2015届、2016届、2017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⑴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⑵平湖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专业对口。

⑴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⑵平湖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专业对口。

(1)户籍时间界定:以2018年3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1)户籍时间界定:以2018年3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生源范围界定: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生源范围界定: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专业对口,且本科为师范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也可报考相应的岗位,且不受户籍及生源地限制。

(3)专业对口,且本科为师范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也可报考相应的岗位,且不受户籍及生源地限制。

(4)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的按侧文、侧理可以报考小学相应各岗位。

(4)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的按侧文、侧理可以报考小学相应各岗位。

(5)报考中小学语文学科岗位的需通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考试。

(5)报考中小学语文学科岗位的需通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考试。

(6)各学科(岗位)的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6)各学科(岗位)的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7)本简章所提出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为: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以及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7)本简章所提出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为: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以及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8)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毕业证书、认证书两证取得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可以社会生身份报考。

(8)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毕业证书、认证书两证取得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可以社会生身份报考。

(9)退役运动员中符合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平湖市户籍、已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可应聘体育学科教师。

(9)退役运动员中符合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平湖市户籍、已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可应聘体育学科教师。

招聘工作的程序是:公布招聘信息、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考试、体检、考核、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

招聘工作的程序是:公布招聘信息、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考试、体检、考核、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

1.公布招聘信息。在平湖教育信息网、平湖人才信息网公布招聘信息。

1.公布招聘信息。在平湖教育信息网、平湖人才信息网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按照招聘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平湖市教育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按照招聘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平湖市教育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由市人力社保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相应学科加试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高中段基础课教师、统配岗位教师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有加试技能测试的按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3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按笔试成绩30%、面试(试讲)成绩3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

3.考试。由市人力社保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相应学科加试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高中段基础课教师、统配岗位教师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有加试技能测试的按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3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按笔试成绩30%、面试(试讲)成绩3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或面试成绩(含技能测试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总成绩或面试成绩(含技能测试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招聘中学教师为中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学科专业知识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招聘小学教师为小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招聘幼儿教师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报考校医岗位的,为本岗位综合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招聘中学教师为中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学科专业知识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招聘小学教师为小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招聘幼儿教师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报考校医岗位的,为本岗位综合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4月15日(星期日),参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4月15日(星期日),参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试讲)的内容为学科教学综合能力,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中关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要求进行。报考职业类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和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教师的面试需加试技能测试。

面试(试讲)的内容为学科教学综合能力,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中关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要求进行。报考职业类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和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教师的面试需加试技能测试。

笔试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在1-6名的按1:3比例、7-12名的按1:2比例、13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试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确定拟参加体检的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排位在前。

笔试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在1-6名的按1:3比例、7-12名的按1:2比例、13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试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确定拟参加体检的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排位在前。

校医岗位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确定拟参加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排位在前。

校医岗位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确定拟参加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排位在前。

面试时间初定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和4月22日(星期日)两天(分中小学和幼儿园),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初定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和4月22日(星期日)两天(分中小学和幼儿园),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要求另行通知。

4.体检、考核。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体检并进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公示前由于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用公示后不再递补。

4.体检、考核。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体检并进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公示前由于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用公示后不再递补。

5.公示。对拟录用的对象,在平湖人才信息网、平湖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5.公示。对拟录用的对象,在平湖人才信息网、平湖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6.聘用。公开招聘的教师和校医均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报考统配岗位的考生报到后,根据教育局公布的招聘学校和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填报志愿并确定录用学校(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各学校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实行1年的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均计入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6.聘用。公开招聘的教师和校医均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报考统配岗位的考生报到后,根据教育局公布的招聘学校和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填报志愿并确定录用学校(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各学校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实行1年的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均计入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1.时间:2018年 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午8:30~下午4:00(中午不休息),地点:平湖市教育局8楼会议室(当湖街道东湖大道38号原地税局大楼)。逾期不予补报。

1.时间:2018年 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午8:30~下午4:00(中午不休息),地点:平湖市教育局8楼会议室(当湖街道东湖大道38号原地税局大楼)。逾期不予补报。

2.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本次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3.本次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1)《2018学年平湖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下载后A4纸打印;

1)《2018学年平湖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下载后A4纸打印;

2)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3)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课程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由毕业学校出具师范类的证明。2018年应届毕业生已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条件的,须提供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课程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由毕业学校出具师范类的证明。2018年应届毕业生已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条件的,须提供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2015届、2016届、2017届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15届、2016届、2017届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职业类专业课或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的,按岗位报考要求,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对口相关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其他材料;

5)报考职业类专业课或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的,按岗位报考要求,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对口相关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其他材料;

6)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应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运动员还应提交退役运动员身份证明。

10)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应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运动员还应提交退役运动员身份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则一律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则一律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往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报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往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报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1.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1.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凭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凭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师范类毕业生,如在2018年8月份报到时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在录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3.师范类毕业生,如在2018年8月份报到时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在录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4.报考校医岗位的2018年应届生录用后五年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4.报考校医岗位的2018年应届生录用后五年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平湖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受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平湖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受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6.未尽事宜由平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6.未尽事宜由平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金老师 0573-85236899 13758358928

金老师 0573-85236899 13758358928

王老师 0573-85236887 13586350586

王老师 0573-85236887 13586350586

4.监督投拆电话:0573-85060570(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3-85010394(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4.监督投拆电话:0573-85060570(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3-85010394(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学年平湖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报考要求a.docx

f59a7200ed0a6c2bd28c02c5696cfab6.docx (19.29 KB)

学年平湖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a.docx

2ecd7bcc45a898d4a737c467ff855043.docx (14.27 KB)

二、嘉兴嘉善公安局2022公开招聘辅警339名公告

2022浙江嘉兴嘉善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嘉兴市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嘉善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浙江省、嘉兴市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嘉善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网格辅警)339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通过考试聘用人员,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和层级管理的薪酬制度,每年动态调整。(报名时可详细咨询)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二)具有嘉善县常住户口或在嘉善县居住6个月以上并持有在嘉善县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同时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8月24日至2004年8月23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须在2022年8月24日前取得,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24日以后出生),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

2.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因工(公)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曾在嘉善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后辞职,不适宜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1.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31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3.报名地点:嘉善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城西村委会村部旁)。

4.报名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人员索引页及本人单页)、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是部队退役士兵的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现场填写《嘉善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考警务辅助人员重大事项承诺书》(详见附件3)。报名咨询电话:0573-84232063,咨询电话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对报考人员自主填写的《嘉善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考警务辅助人员重大事项承诺书》情况,由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招聘工作小组工作人员予以电话通知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体能测试内容为一项: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项目合格标准详见附件4,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其他人员自动淘汰。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书为准。

笔试内容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公安机关性质、宗旨、职责任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法律概念等六个方面。

笔试命题和阅卷委托第三方实施。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分数并列时,以体能测试总成绩高者入围面试,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和仪表形象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自动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得出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总分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确定体检对象,不足人数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视力可矫正)。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招聘单位依据考察情况提出录用名单。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善人事人才网(http://www.jsrcs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由嘉善县综治保安服务中心与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试用期2个月。

面试合格但未录用人员,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0.5(四舍五入)的比例列为嘉善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选,在警务辅助人员用工核定数空缺时,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可直接聘用,后备有效期一年。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作自行放弃。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不进行递补。

(三)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嘉善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2-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3-报考警务辅助人员重大事项承诺书

附件4:报考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考评标准

三、2013年11月浙江嘉兴市第一医院特检科人员招聘公告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院领导讨论,决定招聘非在编合同制人员1名,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特检科诊断医师或技术人员1名

2、专业:临床医学或相关医学专业

3、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有意向者: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上岗证等有效证件到嘉兴市第一医院人事科报名。

四、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9日-11月5日止(周六、周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五、报名地址:嘉兴市中环南路1882号嘉兴市第一医院行政楼3楼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