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安全辅助管理标识(酒店安全设施及安全制度)

发布时间:2024-02-19  点击:9

本文目录

  1. 旅馆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如何做酒店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风险清单和台账
  3.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一、旅馆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店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企业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7.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本岗位,做好交接准备。

二、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检查仪容仪表,精神面貌良好。

三、检查岗位的设备运行是否良好和交接巡视检查、执机注意事项。

四、当班人员必须记录本上填写好设备运行、巡检等情况,并要求字迹清楚,记录齐全。

五、将消防应急工具,相关资料如数按规定摆放整齐。

六、做好中控室卫生清理工作,保证机器、地面、墙面洁净。

七、接班人员未到,在岗人员不得离岗,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处理办法。

八、交接班各项内容经确认后必须在交接班本上签名和时间,以示确认和负责。

九、如遇到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接班者协助交班者对事件进行处理,待事件处理告一段落,经交上级领导批准,再进行交接班。

十、接班人酒醉、情绪不稳、意识不清、不得交接班,应上报请示处理办法

十一、交班者要按本制度进行交班,如未按规定办,接班者可以提出意见,要求交班人员立即补办,否则可以不接班,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十二、消防中控室双人执机,不得单人交接执机,不得电话信誉交接,应有文字体现。

1、防火巡查每二小时一次内容应当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禁止随意用火;餐饮用火:微波炉、灶具1米内不得有易燃可燃危险品,灶具与气瓶之间的净距离不得小于0.5米,灶具与气瓶连接的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软管应当经常检查,定期更换,点火时需使用点火棒,用火结束燃气阀门及时关闭,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排油烟管道应当每60日至少清理1次,清理应当做好记录;施工用火:开具动火证,明确专业资质动火人、看火人,灭火器、防火板等预防措施的配备,现场是否有化学危险品,有无油工交叉作业,动火时焊机2、5米内不得有可燃易燃物,动火后30分钟内不得离人做好清理不留火种;用电禁止随意私拉乱扯电线电源,铺设电气线路应经设计、工程、保安部批准由专业持证人按用电设备的功率、台数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标准电线器材,商场内配电线必须使用胶护外套电线禁止使用麻花线等简易危险材料。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安全出口不得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门内和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指示标志应当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灯的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得低于0.5勒克斯。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其宽度不得小于2.4米;辅助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5米。疏散通道内不得设置摊位或者堆放货物。

C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任何店铺、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火栓内消防软管、水带、枪头必须好用在位,灭火器年检有效、铅封完好、压力标准,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D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商场使用为甲级(90分钟)防火门查闭门器、顺位器是否完好,防火卷帘下1米处不得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E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配电室、机房、库房、厨房的人员责任落实与管理情况。库房物品应分垛码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平方米。并保证“五距”:垛与垛间距不应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应小于0.5米,垛与梁间距不应小于0.3米,垛与柱间距不应小于0.3米,垛与灯间距不应小于0.5米。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库存物品码放不得挤占或影响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镇流器不应设置在闷顶内。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应小于0.5米。

2、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可拨打中控(*****)火警(119)电话,可按下就近的消防报警按钮报警

3、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巡查、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名,存档备查。

4、巡查人员是保安部的安防力量,遇有可疑人可疑事要有跟进有交接,对店铺、个人的违规行为、危险举动(吸烟、拍照、溜旱冰、带宠物、长时间逗留在通道内、散发广告、做客服调查、新闻媒体擅自采、顾客纠纷、客诉、擅自施工、危险搬运、着装不整、斗殴等)要及时发现、询问、制止,保证合法人的权益,保持商场的有序经营环境。通道内有无杂物门锁杠推是否完好。安防执勤时注意自我保护。

5、巡查人员禁止利用工作时间闲谈或办私事,不得擅自进入独立经营管理的区域,工作需要,应两人以上经上级、区域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并配合负责人的工作。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了解和掌握消防报警控制设备设施各项性能指标及操作方法,熟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二、坚守岗位,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监视火灾报警控制和监控设备设施,严格按程序操作,认真处理当班发生的事件,并如实记录;

三、经常性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进行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维护等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四、保持室内清洁卫生,设施设备无污渍、无尘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墙面、地面洁净;妥善保管和使用控制室内相关设备设施和各种公用物品,杜绝丢失和损坏,并做好领用借用登记;

五、当火警发生时,正确及时地操作使用消防报警控制设备设施,并按规定的报警程序及时的通知有关部门及负责人;火灾确认后,按要求正确的启动和关停有关消防设备设施,配合组织灭火工作;

六、发现设备设施故障时,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和停用设备设施。主动配合相关人员进行设备设施检修和维护并如实登记;

七、充分发挥监控系统优势,密切关注商场内各种情况,注意发现可疑人或可疑物。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按照操作程序果断采取应对措施,不得麻痹大意、延误战机;

八、做好中控室的保密工作。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消防控制室内,因工作需要进入监控室的,需经保安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入,当班值班员应做好记录;

九、认真填写当值期间相关设施设备运行记录,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当班未处理完毕的应交代接班人员继续跟进,并做好物品交接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一、值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按规定准时接岗、巡视,认真执行岗位职责,除楼层巡视和处警以外,值班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值机员不得不得无故缺勤和私自换班,因特殊情况急需换班时,值机员必须提前三天向消防领班申请并填写“换班申请表”,上报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换班过程中若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当班者要负主要责任;

三、积极配合保安员做好日常工作,发生紧急情况时,若值机员无法处理或超出职权范围时应及时按程序上报公司领导,值机员不得擅自做主;

四、建立完善的工作记录制度,值机员应将本人姓名、日期、班次、消防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值班情况及需跟进事项详细记录在案,并认真做好交接;

五、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中控室,如有公司领导批准的,中控人员应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

六、值班员应主动承担中控室的卫生保洁工作,将工具用品摆放整齐,每日对地板、地面、室内设备设施、器材、桌椅和门窗玻璃进行清洁,室内设备不可有积尘土和污渍;

七、在岗工作期间不得拨打私人电话、玩游戏、看书报杂志、吸烟、喝酒、睡觉。严禁在中控室吃东西;

八、注意仪容仪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按规定着装和携带执勤用品。

九、认真填写当值期间相关设施设备运行记录,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当班未处理完毕的应交代接班人员继续跟进,并做好物品交接工作。

一、全公司的烟感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组织测检1~2次。

二、自动灭火喷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组织排放检查一次。

三、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防水检查一次公司内的地上消火栓。

四、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五、气站的电子鼻的信号每季度由液化站测试一次信号。

六、公司的消防加压、送风、排烟风机,每月由工程部门启动运行测试检查一次。

七、消防总控制联动系统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及有关部门联合启动运行检查一次。

八、公司的各种电气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九、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十、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监督各部位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十一、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一、按照消防规范要求,管理区域内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二、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1)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其作用是为人们提示你所在楼层。

(2)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住宅楼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是在火灾情况下可作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3)禁止吸烟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4)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5)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火灾时及时报警。

(1)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2)消防栓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所有消防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3)高层、中高层排烟系统标识,在各层的走廊一方设有一个排烟窗,在相应的位置设有排烟窗控制装置,上面注有“发生火灾时,按下红按钮”的字样标识。

(4)加压送风系统标识,在各层的消防电梯厅,防火楼内梯

设有加压送风百叶窗,发生火灾时可向该区域内送风,避免烟雾火势进入,使顺利疏散。

(5)消防电梯标识,在每层的消防电梯厅内都标有消防电梯字样,表示该梯为消防电梯。

(1)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2)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3)排送风机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探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4、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包括

(1)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

(2)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记录标识。

(5)监控中心有关消防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标识。

(6)灭火作战方案及灭火指挥系统图的标识。

一、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二、消防治安部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三、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四、温、烟感控制箱体,指示灯,开关,探头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五、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六、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七、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八、消防用广播器材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九、消防扳手存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

十、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十一、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设备动态及发现火灾、火警的重要岗位,是整个大厦消防管理的心脏。为了加强消防控制中心的管理,特定例如下制度。

一、消防控制中心实行全天24小时专人轮流值班制。

二、监控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高度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设备。

三、值班人员在监控中心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方可离开。

五、监控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钮)每日做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六、消防监控中心的设备外观不附有灰尘为合格。

七、监控中心的设备出现故障当班人员无法排除时,应第一时间报告管理处主任,联系技术人员前往维修。

一、本管理区域内消防各系统属遥控、连锁自动装置,故在操作前必须观察各个系统是否设置在自动位置。

二、首先观察各系统电源信号是否正常。

三、各系统的安全操作方法如下:

1、烟感系统:当发生火情报警时,确认楼层后,首先通知保安人员到报警层观察,同时与该层人员及时取得联系。若为火险立即按灭火作战方案处理,若为误报,请保安人员将区域报警进行复位,后将值班室内的集中报警器复位。

2、防火卷帘门系统:当群楼发生火警时,根据失火方位及火热大小,可采取隔离法,及降落相应的防火卷帘门,值班员可根据现场报告情况遥控降落,就近人员也可击碎报警按钮降落,若以上两种情况都不能降落时(观察卷帘降落信号灯),可速派消防维修人员到当地打开锁匙开关强迫降落。

3、排烟系统:发生火灾时,值班员遥控打开该层及其上下层的排烟阀。若失控时,通知人员就地打开该层的排烟阀,这是排烟风机自动启动,启动信号灯亮。若风机不能自动启动,速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派人到风机房内强行启动。

4、加压送风系统:根据火灾的不同方位,迅速打开相应的加压风机,启动信号灯亮,若失控时可派人到风机房进行手动操作。

5、消防栓系统:该系统是救火的主要设备之一,当进行该系统操作时,时刻监视该系统的消火栓报警信号。当灭火人员打碎就地的报警信号,消防中心得到该消火栓的报警按钮后,这是相应的消火栓泵自动启动,启泵信号灯亮。若不能自动启泵时,应立即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与水泵房人员联系,或派人到泵房强行启动。

6、花洒系统:当某层发生火灾时,失火部位的花洒喷淋头爆破喷水,该层的水流指示器动作,监控中心得到该层的报警信号。值班员观察水位信号,水位降到下限,花洒泵自动启动,相应的启泵信号灯亮。若不能自动启泵时,立即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派人到泵房强行启动。

当需要启动紧急广播时,请严格按以下步骤操作:

(1)将消防控制室中紧急广播设备的搬把开关置“ON”位置。

(2)按下“F1”键,“叮咚”响声后便向被选定的区域播出。

(3)按下“STOP”后再按下“F2”键。当磁带机中放入有关消防疏散的磁带后,该带便将如何进行人员疏散的内容不断向预选定的区域播出。

(4)按“F3”键,此时,磁带机输出的有关人员疏散内容和消防指挥员现场指挥的信号并存同时播出。

(5)如认为磁带信号妨碍现场指挥,可按下“STOP”后按两下“F4”键,于是被选定的区域中只有现场指挥员的命令可播出,其它信号一概终止,使用完毕将第(1)项中各开关全部复位。

四、操作完毕后,时刻观察各个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五、火灾扑灭后,要进行事后工作,即所有系统要复位,对所有系统的设备进行检修。

六、事故后要详细整理记录资料,总结操作经验。

二、如何做酒店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风险清单和台账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制度》

为加强风险管理和岗位风险控制,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1公司成立两个体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总经理担任组长,保障体系工作展开所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

2.2安全管理部是风险分级管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风险分级管控相关工作。

2.3其他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2.4公司全员均应掌握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相关标准、程序、方法,做到全员参与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

风险分析与管控的工作步骤是:制定风险判定原则→风险点确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措施→风险分级管控→风险公告→实施效果验证→持续改进→规范文件管理等关键控制环节。

根据人的作业活动、机械设备和工艺技术的安全可靠性、物料的危险性、环境和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凡是有可能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皆判定为风险。

风险等级判定应遵循从严从高的原则,应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政府令第303号、《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民爆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安全[2017]18号等);

——行业设计规范、标准管理、技术标准的强制性条款(《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GB28263-2012、《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民用爆破器材安全检查表方法检查表法》WJ9075-2012、《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等);

——公司自身的安全管理、技术标准及对风险的承受能力(《潍坊龙海民爆有限公司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潍坊龙海民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等);

风险点划分应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风险点划分,涵盖公司所有生产线及其设备设施、储存场所和作业活动,包括:铵油类炸药(乳化炸药、改性铵油炸药)生产线区域、原辅材料和成品库区域、生产辅助设施区域(理化室、机修间、锅炉房、变电所)、试验场以及在以上区域所从事的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

a)常规活动是按公司策划的安排在正常状态下实施的活动,例如公司按既定要求和计划实施的生产运行活动、检修作业活动、产品检测实验活动等。

b)非常规活动是在异常和紧急状态下实施的活动,非常规活动和紧急状态的事例包括:过程临时更改、设施或设备的清洁、非预定的维修、厂房或设备的启用或关闭、现场外的访问、翻新整修、极端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的毁坏等,例如:现场外的实地考察、作为客户走访供应商、勘查活动等;生产设备故障紧急抢修;动火作业;供电设施、供水设施、供气设施的毁坏等。

风险点排查由安全管理部组织,生产部、技术质量部、工会等力量参加,发动全员参与、全方位、全过程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排查,确定风险点,并建立风险点统计表(附录A)。

3.4.1.1对设备设施、区域采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危险源分析,列出设备设施清单(附录B1),利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对危险点内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填写设备设施风险分析与评价记录(附录B2)。检查表采用《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WJ/T 9075)。

3.4.1.2对作业活动采用工作危害分析(JHA)进行危险源辨识,列出作业活动清单(参见附录C1),填写作业活动工作危害分析与评价记录(参见附录C2)。

危险源的辨识范围覆盖公司所有危险点内的危险源。

3.4.3.1危险源辨识过程应充分考虑五种不安全因素,包括人的因素、机(含工艺技术)、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主要有:

已识别的源于工作场所外,能够对工作场所内公司控制下的人员的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危险源;

在工作场所附近,由公司控制下的工作相关活动所产生的危险源;

由本公司或外界所提供的工作场所的基础设施、设备和材料;

组织及其活动、材料的变更,工艺技术的变更,设备变更,或生产计划的变更;

作业方式存在的危害:在接触同类有害环境(物质)因素条件下,作业方式对危害的风险度有很大影响,应尽量考虑使用危害因素较少的作业方式,并给作业人员配备专用劳动保护用品,以减少对人员的危害;

工艺存在的危害:通过分析工艺构成,了解产生有害因素的作业源点及其散发有害因素的性质、特征等情况。工艺的特点不同,所产生的危害也有很大差别;

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因素:在同一种作业方式下,由于采用的物质、环境条件的不同,对人体的危害差别颇大。一方面要识别危害因素的类型,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另一方面要识别各危害因素的存在形态、分布特性、扩散特点、成份、浓度或强度等。此外,还应分析危害因素产生及变化的原因,以便制定防护对策;

采用新装备、新技术、新材料、开发新产品前,应组织危险源辨识,制定相对应的安全管控措施;

进入工作场所的所有人员以及因他们的活动而产生的危险源和风险;

3.4.3.2危险源辨识应同时考虑三种时态、三种状态

a)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

b)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情况。

对识别出的每项危险源,采用检查表法、固有风险分析法、LEC法进行评价。

在对风险点和各类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时,应结合自身可接受风险实际,制定事故(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严重性、暴露频次、风险值的取值标准(按照附录e)和评价级别,进行风险评价。风险判定准则的制定应充分考虑以下要求:

a)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政府令第303号、《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民爆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安全[2017]18号等);

b)设计规范、技术标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GB28263-2012、《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民用爆破器材安全检查表方法检查表法》WJ9075-2012、《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DB37/T等);

c)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技术标准(《潍坊龙海民爆有限公司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潍坊龙海民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d)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3.5.3.1依据风险点内所有危险源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固有风险分级三种评价方法确定的最高风险等级,综合判定该风险点的风险级别。

3.5.3.2利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对危险点内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划分各危险源风险等级,取最高危险源风险等级作为危险点风险等级。

3.5.3.3固有风险分级,依据风险点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强制性条款的符合性,生产过程的危险程度,功能的性质和可能发生事故的后果,进行风险点分级。

风险点内存在可能发生小规模燃烧或设备损坏,但不会发生爆炸或无人员死亡发生的危险源时,其固有风险划分为四级;

风险点内存在有Ⅲ类设备(安装在抗爆间室的设备视同Ⅲ类设备)存在的独立爆炸单元,或有可能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储存场所的危险源时,其固有风险划分为三级;

风险点内存在属于重大危险源,或有 0类、Ⅰ类、Ⅱ类生产设备的独立爆炸单元,或有可能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储存场所,或危险实验试验场所,或危险品销毁场所的危险源时,其固有风险划分为二级;

风险点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强制性条款,或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销售等活动,或安全评估为不合格,或独立设置的 1.1级建筑物最大允许定员超过 9人(不包括本数)情形的危险源时,其固有风险划分为一级。

3.5.3.4依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对各危险点进行风险评价,判定危险点合格或不合格。

a)四级风险点/蓝颜色标示:应同时满足《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判定为合格,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评分在 69分以下,固有风险等级为四级的;

b)三级风险点/黄颜色标示:在《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判定为合格的前提下,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最高评分为 70分~159分,或(和)固有风险等级最高为三级的;

c)二级风险点/橙颜色标示:在《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判定为合格的前提下,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最高评分为 160分~320分,或(和)固有风险等级最高为二级的;

d)一级风险点/红颜色标示:《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检查方法检查表法》判定为不合格、或(和)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评分超过 320分、或(和)固有风险等级最高为一级的;

e)根据上述标准进行风险点级别判定,填写附录 D表 D。

3.5.3.6重大风险的确定:一级风险点为重大风险。

风险控制的策略性方法有减轻风险、预防风险、转移风险、回避风险、应急措施等。

风险控制的技术性方法按如下顺序选择工程技术措施(排除、替换、隔离、程序控制等)、安全培训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管理措施等。

3.6.3.1在制定控制措施时,按如下顺序选择控制措施:

a)工程技术措施(排除、替换、隔离、程序控制等);

b)标志、警告和(或)其他管理控制措施;

a)对于一级风险点,应采取停产、停业措施;

b)对于二级及其以下风险点应从工程控制、管理措施、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评估现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现有控制措施不足以控制此项风险时,应提出建议或改进的控制措施;

c)不同级别的风险点要结合实际采取一种或多种措施进行控制,直至风险可以接受。

风险控制措施应在实施前针对以下内容进行评审:

b)是否使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

c)是否产生新的危险源或危险有害因素;

分级管控分为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及岗位级四个管控层级。公司及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和人员均须落实管控责任,对风险点进行有效管控。要求如下:

a)一级风险(红色风险)点:重大风险,必须立即停产整顿,由公司级进行管控。

b)二级风险(橙色风险)点:较大风险,必须重点管控。公司和分管生产、安全、技术等管理部门应高度关注,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降低风险,由车间级进行管控。

c)三级风险(黄色风险)点:一般风险,需要重点管控。公司和分管生产、安全、技术等管理部门应重点关注,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降低风险,由班组级进行管控。

d)四级风险(蓝色风险)点:低风险,需要管控。公司和主管安全部门要及时关注,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由岗位级进行管控。

各部门在每一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后,编制包括全部风险点各类风险信息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参见附录 B表 B3和附录 C表 C3),并按规定及时更新。

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或安全管理要点标识牌,标明风险点名称、风险等级、风险类别、管控措施、应急处置要求等内容。

安全管理部结合实际编制并完整保存体现风险分级管控过程的记录资料,应包括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风险点统计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建档管理。

通过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在以下方面应有所改进:

a)每一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后,使原有管控措施得到改进,或者通过增加新的管控措施提高安全可靠性;

b)风险点的警示标识得到保持和改善;

c)涉及重大风险部位的作业、属于重大风险的作业建立了专人监护制度;

d)员工对所从事岗位的风险有更充分的认识,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

e)保证风险控制措施持续有效的制度得到改进和完善,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

f)根据改进的风险控制措施,完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使隐患排查工作更有针对性。

总经理组织每年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进行一次系统性评审。特殊情况时应根据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等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或公布。

6.2.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更新频次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措施实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根据非常规作业活动、新增功能性区域、装置或设施等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两个体系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每年进行一次系统性更新。当危险点在产品结构、规模、人员数量、产能、设备、工艺(工序)技术变化时,应及时进行系统更新。

公司各部门根据以下情况变化对风险管控的影响,及时针对变化范围开展风险分析,及时更新完善风险信息:

a)法规、标准等增减、修订变化所引起风险程度改变;

b)发生事故后,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对相关危险源的再评价;

d)生产工艺技术或专用设备发生较大改变;

e)进行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等四新活动;

f)风险程度变化后,需要对风险控制措施调整。

6.3.1各岗位人员发现风险信息有所变化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外来人员进入我公司时,保卫科或其他联系部门应及时有效传递风险信息,以树立内外部风险管控信心,提高风险管控效果和效率。

6.3.2重大风险信息更新后应公示或公布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三、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酒店(宾馆……)内发生火灾时,立即组成火场指挥处,下设四个组: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通讯联络组:拨“119”向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其它各组人员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

灭火行动组:利用酒店(宾馆……)现有的灭火器材组织灭火。

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火场,抢救受灾物质。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和车辆,保障消防车直接迅速进入火场扑救,维护火场灭火、疏散物资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护救护组:做好火灾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拨打“120”抢救伤员。

一、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酒店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人事经理担任,以协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由总经理任命。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保安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负责,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及下属企业负责人为本部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各岗位主管(领班)为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三、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特点,依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劳动安全规定及技术标准,制定和不断完善本部门各类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各部门制定的各类劳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须报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备案。

五、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可根据酒店总经理指示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报告制度》进行妥善处置。

六、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概念含义:

1、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即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

2、事故及伤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伤亡事故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工伤(包括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4、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5、危险源(危险的根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6、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7、劳动安全管理,是指企业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

8、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该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七、不安全的行为及不正确的观念与态度:

1、缺乏知识、技术、经验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2、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3、上岗操作准备不充分,与同伴联系、配合不当。

4、操作姿势不正确,用力过猛,速度过快,工作位置不当。

6、以身体代替工具,或以抛递代替手传等不安全动作。

7、饮酒、服药、过饥或过饱时作业。

8、带病、超负荷、超时、过度或恶劣环境作业。

9、未使用或错误使用防护用品、工具或穿着不安全的服装。

10、作业期间开玩笑、追逐打闹、搞恶作剧等。

1、不适当的照明环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温度过高或过低,空气不流通,湿度过大。

3、不安全的设备设施、构造、作业程序及方法。

4、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锐锋利、表面过滑、老化失效。

5、设备、材料、工具或废料、物料没有堆放妥当或储存不善。

7、地面不平、太滑或有临时及凌乱物品。

8、缺乏护栏及围蔽,上方及周围有施工作业。

9、设有高温、高压、转动、带电、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蚀设备及物品的场所。

10、人员流动大、有机动车进出、玻璃门、玻璃墙、双向门、转弯等场所。

九、健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十、酒店劳动安全生产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管理。

十一、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组织、指导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规定。

2、教育各部门管理人员尊章守法,带头搞好安全生产。

3、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4、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调查、布置、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5、负责随时检查、通报各部门劳动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问题及职业伤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十二、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2、向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开支计划。

3、参与制定酒店和部门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4、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如有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上级报告;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拯救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5、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

十三、主管(领班)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规定和制度,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检查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消除危险隐患。

3、督促本班组员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地点的卫生整洁。

4、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5、如遇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一切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设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酒店和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4、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部门和酒店有关部门汇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报告上级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6、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十五、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分类汇集国家颁发的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各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档案资料,建立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存放在总经理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整理、保管。

十六、各部门(公司)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汇总本部门劳动安全监督检查报表及分析资料,建立相关档案,及时交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存档。

十七、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建立本岗位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类安全事故的案例汇编等。

十八、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可随时抽查各部门管理档案和各岗位的劳动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部门须将改进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小组检查核实后才可终结,并将有关情况存档。

十九、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权利:

2、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有知情权。

3、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4、在紧急情况下有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5、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批评和检举权。

二十、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义务:

1、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3、在劳动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5、对他人违反安全作业的行为应给予制止。

1、酒店对劳动安全教育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培训制度。

2、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由酒店人事培训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的教育。

3、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由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教育及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各岗位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训,经常检查员工有关劳动安全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员工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违反安全作业现象及时给予纠正及教育。

5、组织实施培训的部门必须制定相关表格,注明组织部门、日期、时间、具体内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均须签名确认。

二十二、酒店员工安全知识宣传栏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刊出。

二十三、特殊作业工种人员,如从事司机、电工、锅炉、烧焊、油气等工作的,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安全学习及审证。

二十四、酒店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选派人员参加注册安全主任培训班学习。

二十五、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与发放管理:

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定期发放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眼镜、听力护具、防护套、手套、防坠落护具、防护鞋等。

2、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保管、发放由人事培训部、供应部、仓管部及使用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3、所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操作。

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根据酒店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

5、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执行。

6、员工对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检查,对失去保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7、凡专业性强、结构比较复杂,使用要求严格或急救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适合个人身体规格或随班组使用的,宜分散个人使用保管。

二十六、对在劳动安全方面表现突出并作出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十七、对因违反劳动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批评和处罚。

一、目的为提高酒店卫生管理工作质量,向顾客提供清新、整洁、卫生的消费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卫生管理包括个人卫生管理、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三个方面。

2、每一级人员都对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负有保持清洁、进行清理的责任。管理人员对下级的卫生工作负有管理连带责任。

3、专业卫生清理部门和人员对所负责的区域和工作项目进行专业化清洁与管理。主要指公共卫生清洁,餐饮部膳食部管事、厨房及厨师、医疗部门及其人员。

(3)身体、心理健康,须持《健康证》上岗。

5、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参见《关于酒店食品卫生的管理规定》。

6、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标准:保持物品及设备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

7、卫生检查按照员工自检、班组检查、部门检查、职能部门检查的四级检查制度,采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暗查、暗访的方式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标准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罚。

1、物品、设施设备要求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给予处罚。

(1)毛絮、浮灰、水渍、纸屑等轻微卫生问题,每处给予0.1—0.5元的处罚。

(2)积灰、污渍、油渍、较大杂物、毛发、皱褶等卫生问题,每处给予0.5—2元的处罚。

(3)污垢、有异物、裂痕、损坏、摆放不整齐、错位、脱落或物品缺少、有异味等环境卫生问题,每处给予2-5元的处罚。

2、凡属周期性卫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没有清理形成卫生死角的,给予1元分处罚,由此影响到客人的消费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给予责任部门警告或责任人过失处分。

3、在个人卫生和食品卫生方面违反规定的,按照酒店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一、目的为加强酒店管理,严格贯彻《食品卫生法》,确保酒店食品加工的清洁卫生,特制定本规定。

1、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的场所及周围环境必须干净、卫生,并有良好的防蝇、防鼠、防尘和其他防污染措施。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凡患有疮疖、化脓性创伤(特别是手指被切破)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肠道疾病或健康带菌者,一律不准从事入口食品的加工工作。

3、食品从业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当班时穿戴工作服帽,并保持洁净;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工作前及便后必须洗手消毒。